為進一步優化教學管理流程,加強教學秩序的管理📄,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計劃有效完成⟹🙅🏽,簡化審批流程、方便教師,特制訂本規定。
調、代課是指教師因故申請對課程表安排中的任課教師、授課時間、授課地點其中一項或幾項的變更。調課是指任課教師因故不能按照課程表安排中的時間地點進行授課👱,但能確定補課時間和地點的情形;代課是指任課教師因故請假,原則上要請本教研室具備此課程授課資格的教師𓀇,按照課程表上課時間、地點代其上課。
第一條 教師授課要依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中的課程標准要求👹,按課程表安排的時間地點進行各個教學環節的活動。每學期課程表確定後,無特殊原因🧑🧒🧒,學院及教師不得隨意自行調課、代課、加課或變動授課地點🕝。
第二條 教師個人🧑🏻🦰、教師與教師之間不得私自調課,不得互相調整授課對象。申請調、代課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因直系親屬發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確需本人處理🙏🏻🍑;
2.因教師本人身患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正常承擔教學任務😗;
3.因公出差🧊、開會、參加學術活動等公務活動(需添加公函附件)🧑🏽🏫;
4.意昂2重大活動需調課🏋️♀️。
第三條 教師因特殊情況需調👨🏿💼、代課時,應履行如下程序:
1.提前在教務系統發起流程申請調課,具體操作方法請見附件1(教師在線申請調🧝♀️🙆🏽、代課操作手冊),因私調課需要寫明原因,因公調課需要上傳附件。對教務系統操作不熟練的教師可到學院教務辦學習具體操作流程。申請提交後由教學運行管理科-教研室主任-二級學院院長-教務處長審批。
2.經審批同意後🌡,在教務系統中會將申請的調課信息自動調整更新至師生課表中。
3.申請調課教師及時將調課情況通知到任課班級學生。
第四條 調課申請原則上至少提前一天👩🏿🎤,由調課教師本人辦理。因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辦理的,應在上課前60分鐘報主管學院院長及教務處副處長。二級學院教務辦需及時在教務管理系統中代授課教師完成調課處理並通知上課學生。
第五條 凡未事先辦理調、代課審批手續👠,擅自變動任課教師、上課時間和地點或曠課者🦌,一律按照意昂2有關教學管理規定處理。
第六條 調、代課的管理與檢查
1.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原則上不允許調、代課。如遇極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將第一周調、代課情況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2.重修(免聽)課程等未錄入教務管理系統的特殊課程,需手工填寫附件2《教師調串課申請表》或附件3《教師代課申請表》。
3.各學院嚴格控制調☺️、代課次數,教師因私事調、代課💂🏽♀️,每學期每門課原則上不得超過5次(10學時)。
4.各學院調課時要充分考慮學生周學時、日學時分布,保證教學安排科學合理。嚴禁出現調課後學生整天無課或集中補課現象。為保證學生的休息及課餘活動時間,原則上不允許將非教學時間段作為調課時間。
5.教務處及教育督導中心每月對調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若發現調課數據異常,將予以全校通報,並約談相關學院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
6.各學院每學期需將教師調、代課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通報,作為教師年度業務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七條 本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